记住! 离职那天, 死磕公司都要这2个文件, 一样都不能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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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职当天必须向公司索要的2个核心文件,直接关系到后续社保、求职、维权等关键权益,缺一不可:
1. 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》(或《离职证明》):这是法定文件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50条明确要求公司出具。作用包括:新公司入职时证明“已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”,避免双重用工风险;办理社保转移、失业保险金申领时的必备材料;若后续发生劳动纠纷,也是证明离职事实和离职原因的关键证据。注意:需确认文件上有公司公章,且离职原因(如“协商一致”“个人原因”“公司辞退”)与实际情况一致,避免影响后续维权或福利申领。
2. 《离职交接确认单》:需详细列明交接的工作内容、物品(如钥匙、电脑、文件)、未结清款项(如工资、报销、奖金)等,且有你和交接人、公司负责人的签字确认。作用是:证明你已完成全部工作交接,避免公司后续以“未交接”为由拖欠工资或追责;明确未结款项的支付时间和金额,防止后续纠纷(如公司赖账不发报销)。注意:自己留存一份复印件或拍照存档,原件尽量要求公司盖章确认。
若公司拒绝提供这2份文件,可明确告知其违法性,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(携带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等证据)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